新京报讯(记者 周怀宗)12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在学校、幼儿园设立社会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销售社会救助彩票的办事处不得设置在学校、托儿所200米以内。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围一定区域内不得设立销售酒类、彩票的网点。具体区域由本市商务、民政、体育等部门确定并公布。” 《意见》明确了福利彩票店取缔的标准和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学校”包括普通小学、中等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北京的中等学校和职业学校。 “销售处”是指按照《彩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销售社会福利彩票并与北京市社会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签订销售合同的固定场所。禁区是“学校和日托中心周围200米”。具体计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商店、学校和日托中心之间的距离是根据行人可以安全行驶的最短路线来测量的。起点为售楼处入口的中点,终点为学生经常进出的校门口的中点(最近距离)。征求意见稿还建议福利彩票零售商张贴显着标志,表明其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兑换奖品。如果很难检测到无论是未成年人,都应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明。此外,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提出“违反本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彩票管理条例》、《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传真、网站留言等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反馈渠道可在政府网站北京市人民政府“政府与公民交流”栏目查阅。编辑:刘梦洁 校对:李丽君
北京拟取缔学校、幼儿园200米范围内福利彩票店 – 新京报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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