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2月24日,河南省郏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刘慕飞等人涉嫌寻衅滋事事件的通报。内容如下。 2026年2月19日晚,嘉善县芝马市一卫生院门前道路上,一辆电动摩托车与一辆电动摩托车相撞,引发争执、问题和攻击他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州、市和县非常重视这一点。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全力侦查。现将事件进展通报如下。 2026年2月19日19时40分,丁木洛(女,15岁)和弟弟丁木洛(男,12岁)骑着电动摩托车来到东坡东路一家小吃店,准备去镇上买零食。途中,与正在抢救的杨女士(女,65岁)相撞。骑着两轮电动自行车,双方发生争执。杨先生叫儿子刘先生来现场。晚上 7 点 45 分12月12日,刘飞及其妻子韩某娜到达现场后,对在场的郭某(女,27岁)、张某凡(女,38岁)、薛某元(男,15岁)进行攻击,认为他们侮辱了母亲,遂对其进行殴打。在意识到自己打败了错误的对手后,他再次击败了丁穆尔。晚上 7 点 48 分上午,郏县糍粑派出所出动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将刘茂飞、韩茂娜传唤至派出所调查。事发后,受害人被送往卡森中医医院救治。 2月22日,经检查发现Dinh Mur受二级伤,目前正在接受治疗,伤势稳定。薛某元很不高兴2月20日在门诊治疗后出院,不需要住院治疗。郭慕凡、张慕凡住院后于2月23日出院。经侦查,犯罪嫌疑人为郏县芝麻镇刘村人,42岁,个体户。卡县千叶市刘村人韩某娜(女,42岁),无业。 2月21日,佳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刘茂飞、韩茂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24日,郏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刘慕飞、韩某娜批准逮捕。下一步,我们将坚定坚持零容忍,对侵害未成年人、扰乱公共秩序道德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姑息。我们真诚的感谢媒体和互联网用户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编辑 毛天宇